蓝色字体,关注我们
依据2021版《世界反兴奋剂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“运动员或运动员辅助人员持有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”,无论是否使用,都将构成兴奋剂违规。
【详解如下】
1、运动员赛内持有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,或运动员赛外持有任何赛外禁用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,除非运动员证明该持有符合依照相关条款批准的治疗用药豁免(以下简称“TUE”),或有其他可接受的正当理由。
但,可接受的正当理由不包括,诸如为赠送朋友或亲属而购买或持有禁用物质,除非该当事人有正当的医疗理由和医生开具的处方,例如为糖尿病患儿购买胰岛素。
2、运动员辅助人员赛内持有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,或运动员辅助人员赛外持有与运动员、比赛或训练有关的、赛外禁用的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,除非运动员辅助人员证明该持有符合依照相关条款向运动员批准的TUE,或有其他可接受的正当理由。
且,可接受的理由包括,例如:
(a) 运动员或队医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(例如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)处理急性病和应对紧急情况,或
(b) 在申请和收到 TUE 决定前不久,运动员因治疗原因而持有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。
否则,均将判定为兴奋剂违规。
(摘编自:2021版《世界反兴奋剂条例》中文稿)
来源: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
觉得好看,请点这里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